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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自:苗栗縣教育處 / 】 更新日期: 2012/5/31 上午 10:20:25
壹、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或第27條規定,並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貳、報名時間、地點: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101年6月9日(星期六),09:00至12:00。
(二)報名地點:苗栗縣苗栗市啟文國小活動中心【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啟賢街61號】。(網址:http://www.chiw.mlc.edu.tw)
二、各相關公告網站:
二、 口試
三、 試教:教學演示。
肆、考試日期、地點、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考試日期:
1.筆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2.口試及試教: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二、考試地點:
試區預定設置於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地址:苗栗市文山里正發路133號】
1. 視報名人數設置試區,101年6月30日(星期六)。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苗栗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各公告網站。
2. 試場配置圖於應試前一日(101年6月30日,星期六)09:00,於文華國民小學正門口公告。
三、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採選擇題型各科50題,(評分標準為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50%、幼兒教保活動設計50%),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劃記不清楚致電腦無法判讀者,不予計分。
2、口試佔百分之30%。
3、試教佔百分之30%。(評分標準為1.教學內容30%,2.教學創意與技巧40%,3.教學者儀態15%,4.多元教學運用15%)
4、以上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5、口試及試教以T分數計算成績,公式如下:T=50+10Z。
三、 試教:教學演示。
肆、考試日期、地點、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考試日期:
1.筆試: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2.口試及試教:101年7月1日(星期日),請參閱准考證上之試程表。
二、考試地點:
試區預定設置於苗栗縣苗栗市文華國民小學【地址:苗栗市文山里正發路133號】
1. 視報名人數設置試區,101年6月30日(星期六)。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苗栗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各公告網站。
2. 試場配置圖於應試前一日(101年6月30日,星期六)09:00,於文華國民小學正門口公告。
三、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採選擇題型各科50題,(評分標準為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50%、幼兒教保活動設計50%),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劃記不清楚致電腦無法判讀者,不予計分。
2、口試佔百分之30%。
3、試教佔百分之30%。(評分標準為1.教學內容30%,2.教學創意與技巧40%,3.教學者儀態15%,4.多元教學運用15%)
4、以上任一科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5、口試及試教以T分數計算成績,公式如下:T=50+10Z。
伍、簡章下載:苗栗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延伸閱讀:「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考情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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