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屏東縣教育處 / 】 更新日期: 2012/6/1 下午 12:32:05

壹、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二、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
(一)具備幼稚園教師資格。
(二)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取得教保人員資格,且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在職之現職人員。
(三)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之日未在職,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第27條,有關教保人員資格之規定者。
1.本辦法第3條規定: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2.本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

貳、甄選名額: 
一、正取100名,擇優列冊候用若干名作為短期代理教保員。 
二、依本縣行政區域分為8區,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與分區分發模式辦理。

區別 行政區 甄選名額
第一區 屏東市、麟洛鄉、萬丹鄉 13
第二區 里港鄉、高樹鄉、九如鄉、鹽埔鄉、長治鄉 13
第三區 萬巒鄉、內埔鄉、潮州鎮、竹田鄉 18
第四區 崁頂鄉、新園鄉、東港鎮、南州鄉、新埤鄉、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 16
第五區 枋山鄉、車城鄉、恆春鎮 6
第六區 琉球鄉 4
第七區
(原住民區)
三地門鄉、瑪家鄉、霧台鄉、泰武鄉、來義鄉 17
第八區
(原住民區)
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滿州鄉  13


參、甄選方式:

一、甄選採兩階段方式辦理,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
(一)初試:採筆試方式辦理。
(二)複試:採口試及試教方式辦理。

二、初試(筆試):

考試科目與題型: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考試科目及範圍: (1)2~6歲幼兒生理動作、認知及社會情緒發展。
(2)幼兒教育概論、幼兒保育概論。
(3)幼兒健康與安全防護、幼兒行為輔導、親職教育。
(4)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1)課程設計與教學理論。
(2)幼兒教保模式。
(3)幼兒園班級經營。
(4)幼兒園教保教材與教法。
(5)幼兒園環境規劃。
考試題目類型: 每一科目均採選擇題,各50題,題型為選擇題4選1,採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畫記,如未用2B鉛筆或劃記不清致使電腦無法判讀者,不予計分。


三、複試:包含口試與試教
採分區辦理,口試及試教交叉進行,每人每試以13分鐘為限,依准考證編號編排順序。

口試注意事項: 1.採委員提問方式,口試時間每人以5分鐘為限(含進退場時間)。
2.請準備個人履歷表一式2份(A4規格,以二頁為限,格式自訂,不列入評分),亦可攜帶個人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僅供參考)。
3.口試範圍以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幼兒教保相關法令等為主。
試教注意事項: 1.試教時間每人8分鐘為限(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試教時無學生。
2.試教時,第一位應試者應於預備時間內至準備位置等候應試,當第一位應試者開始教學演示時,第二位應試者即應於準備位置等候,當試場工作人員呼叫應試者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試教題目:試教前30分鐘抽籤決定題目,教案不列入試教分數。
4.除電子琴、粉筆、板擦、編寫教案紙張由試務單位準備外,現場不提供任何製作工具及材料,需用教學器材請自行準備。


肆、甄選、日期、地點、說明或注意事項:
一、初試:
1. 網路報名日期:101.06.15-06.24(一律採線上報名)
(1) 屏東縣教育處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tc.edu.tw/
(2)屏東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網站,網址:http://163.24.141.20/2012ptcteacher/
2.筆試日期:101.07.01(崇蘭國小) 

二、複試:
1.複試報名:101.07.04(崇蘭國小活動中心)
(1) 筆試錄取者,始得繳費參加複試。
(2)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3) 繳費方式:請於報名時至現場繳費新台幣伍佰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2.複試日期:101.07.05(崇蘭國小) 

伍、簡章下載:屏東縣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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