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與考試方式:

(一)應考資格:
1、新進人員:
(1)依員額出缺之農會所公告出缺員額之職務、等級、應具證照並符合農會員工聘僱資格標準表規定資格。
(2)員額出缺之農會對於符合應考資格者均應予以受理,不得拒絕報名參加考試。
(3)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
2、升等人員:
(1)應考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符合農會員工各職等應 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及有關規定並服務滿3 年以上者,經服務農會審查列冊向省農會報名,於複審合格後參加考試。另應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限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3 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2)上述升等人員均以100 年12 月2 日為計算服務年資截止基準日。
(二)考試方式:
1、新進人員:分筆試及口試。筆試依員額出缺農會所開缺額加倍人數錄取,筆試錄取人員並由省農會擇期辦理口試。
2、升等人員:以筆試方式行之。

二、報名程序與日期:
(一)購買報名書表
1、期間:自100 年11 月9 日起至11 月20 日止。
2、工本費:每份新臺幣50 元。
3、購買方式:A、親自至臺灣省農會(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2 段522 號)購買。B、郵購:檢附工本費(每份50 元,現金、郵政匯票均可)
(二)報名日期100 年11 月28 日起至12 月2 日止。

三、考試日期:
(一)新進人員:筆試:民國101 年4 月1 日(星期日)。口試:筆試錄取人員將另行通知。
(二)升等人員:民國101 年4 月8 日(星期日)。

四、考(筆)試地點:101 年3 月20 日登報(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公告

五、考試科目與計分方式:(詳見說明請參考附件簡則)

六、其他臺灣省農會-洽詢服務電話:(04)24853063 分機191 轉輔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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