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輸出入銀行101年新進職員 第一試筆試定於101年2月05日舉辮,報名期間自100年12月19日09:00至101年1月10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壹、報名資格、甄選方式、甄選職等類組
一、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不拘。
(三)性別:不拘。
(四)兵役: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101年3月17日(含)以前退伍;另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101年3月17日(含)以前完成判定。
(五)英語語文能力:英語程度必須為96年1月1日以後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並取得成績證明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95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61分以上、托福(CBT)137分以上或托福(PBT)457分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5.多益(TOEIC)達550分以上。
6.IELTS國際英語測試4以上。
(六)學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並符合甄選各職等所訂定科系所者。應考人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得報考:
職等 |
類組(代碼) |
學經歷 |
第六職等 |
金融保險人員 (B7201) |
國內外大學商學及財經等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且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第五職等 |
金融保險人員 (B7202)(B7203) |
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商學及財經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者。 |
第五職等 |
法務人員 (B7204)
|
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法律科系畢業者。 |
※請注意: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證書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七)本項甄選資格採事後審核,惟應考人如有以下各項情形者,請勿報考;如於事後發現者取消其應考或錄取資格:
1.應考資格不符或所附證件經查有偽造或變造者,於測驗前發現者應予扣考;於測驗完畢後成績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成績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2.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6.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7.依法停止任用者。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9.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10.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開具醫療證明書,並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病人規律用藥治療,病情穩定,無明顯精神病症狀」者,不在此限。
(八)體格需求: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甄選方式
本項甄選分兩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委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筆試。
(二)第二階段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自行辦理口試。
三、甄選類組、錄取(含正取及備取)名額及筆試科目內容
本項甄選分「第六職等」及「第五職等」兩個類別,總計正取16名、備取17
名;除會計學題型為選擇題外,其餘科目皆為非選擇題。
(一)第六職等金融保險人員
代碼 |
筆試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人數 |
備取人數 |
得參加第二試人數 |
B7201 |
一、國際貿易與實務 二、會計學 三、銀行業務 |
台北 |
4人 |
4人 |
20人 |
(二)第五職等金融保險人員
代碼 |
筆試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人數 |
備取人數 |
得參加第二試人數 |
B7202 |
一、國際貿易與實務 二、會計學 三、銀行業務 |
台北 |
7人 |
7人 |
35人 |
B7203 |
新竹 |
2人 |
3人 |
10人 |
(三)第五職等法務人員
代碼 |
筆試科目 |
工作地區 |
正取人數 |
備取人數 |
得參加第二試人數 |
B7204 |
一、民法、民事訴訟法 二、強制執行法、公司法 三、票據法、銀行法 |
台北 |
3人 |
3人 |
15人 |
■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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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簡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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