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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轉自:考選部 / 】 更新日期: 2011/12/2 下午 06:46:35 |
壹、考試等別、類(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等別、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二、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三、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轉任機關、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四、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一)三等考試:民國101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二)四等考試:民國101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101年3月10日(星期六)。 二、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一)第一試筆試:民國101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民國101年6月2日(星期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民國101年6月24日(星期日),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民國101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參、考試地點: 一、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設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舉行。 二、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一)第一試筆試:設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舉行。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及二等考試第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三、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一、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及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前項體格檢查標準,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規定辦理外,另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0年12月6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民國100年12月1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表件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本3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主站)、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行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報名表件及繳款單,並將繳款收據或繳款證明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併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 柒、本3項考試符合後備軍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身分之應考人,應各該考試之各項優待規定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各考試應考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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