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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本項考試設三等考試56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051名;四等考試45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620名;五等考試13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36名,合計需用名額1,907名。
如附表(pdf檔;doc檔)。(職缺所在地:三等、四等、五等;excel檔)
二、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民國100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民國100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民國100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一般行政類科於12月24日(星期六)舉行,其餘類科於12月25日(星期日)舉行。
參、考試地點:
本項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15個錄取分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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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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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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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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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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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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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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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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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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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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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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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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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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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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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宜區
(基隆市、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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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區
(新竹縣市、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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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投區
(彰化縣、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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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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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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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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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區
(雲林縣、嘉義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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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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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區
(花蓮縣、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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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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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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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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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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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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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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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小編整理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一、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二、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本項考試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者,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一)三等考試: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系組所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工作經驗或訓練,始得報考者,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二)四等考試: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得應未列舉限定職業學校或科別名稱之類科,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伍、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0年9月14日起至9月28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民國100年9月29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行報名,報名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閱,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繳款單及報名履歷表。
(二)繳款收據或繳款證明請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併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前開地點。
陸、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項考試「應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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